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0号关于物业领域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12-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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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孝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领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1.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建立“城管+社区”管理模式,在城区21个社区设立“城管工作站”,安排2名执法人员进驻,执法人员每周不低于1次到社区“城管工作站”开展工作,确定每月第三周周三为集中进驻日,相对集中处理市民投诉举报问题,与社区干部、物业公司开展城市管理主题宣传日、走访群众、联合巡查等,将执法管理工作深入到社区,实现“城管+社区”“1+1>2”的效果,充分履行垃圾分类、环境卫生、非法广告、餐饮油烟、侵占绿地、噪音扰民等管理职责。 2.开展“园林环卫大讲堂”和园林绿化服务进小区工作,普及绿化知识和绿化法规,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园林修剪和病虫害防治业务培训,指导物业服务人员提升绿化技能;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占绿毁绿行为的发现、劝阻、报告职责;依托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五方协商议事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及时受理各类占绿毁绿行为投诉举报,依法对各类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依法依规办理住建部门涉及物业领域移交案件。严格执法程序,提升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 以上回复您是否满意,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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