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号关于整治乡镇马路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12-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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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民代表: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综合执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您同聂宗花等五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乡镇马路市场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大“马路市场” 等占道经营问题的整治力度,“马路市场”等占道经营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但各乡镇以路为市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逢场日因占道经营造成道路拥堵,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就像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各乡镇马路市场分布在县、乡主干道等地,经营主体流动性强、安全隐患多,当地管理难度大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多措并举,加大了对乡镇马路市场的整治力度。 一、扎实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大对乡镇派驻中队督导考核工作; 二、积极配合各乡镇,指导、督促各乡镇派驻中队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占道经营和随意摆摊设点行为; 三、积极配合各乡镇,指导、督促各乡镇派驻中队对农村大集规范管理,建立农村大集日常巡查制度,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通过定点蹲守、提前上岗、错时执勤等方式,集中清理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四、指导、督促各乡镇派驻中队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完善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公路、文化等部门单位间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配合联动工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以上回复您是否满意,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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