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住房保障中心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1号关于探沂镇争创“鲁南第一镇”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12-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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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茂学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沂镇争创“鲁南第一镇”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青年社区建设,改善和提高城镇青年居住条件工作。为更好地调动青年留乡、返乡的积极性,2024年3月,费县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资规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费县青年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引领、以需定建”的工作思路,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的工作原则,2024-2026年分批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国有土地上推进青年社区建设。 一、规范保障对象范围 青年社区重点保障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已婚青年,每个家庭原则上只能购买1套青年社区住房。 二、建设筹集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新建和盘活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两种方式。参照《临沂市标准住宅小区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水电气暖、绿化、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实现气上楼、暖入户、水治污、饮水达标、物业管理市场化、绿化亮化网络化,切实提升青年社区品质、改善居住环境。 三、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6月,已按市场化原则在费县新辉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新辉融园项目筹集商品房168套20000平方米,用于青年社区项目配售,项目位于327国道与兴业路交汇处。截至目前,已售出95套,房屋购买率为56.5%。 下一步,我单位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继续做好青年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做好统筹建设,结合项目销售情况,继续筹集优质存量商品房用于青年社区项目,为返乡创业青年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强化青年返乡就业创业、青年社区建设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住房保障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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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费县住房保障中心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1号关于探沂镇争创“鲁南第一镇”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建议的答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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