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残联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9-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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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邱代表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建议(或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费县残联认真落实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依托“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普遍开展辅助性就业。截至目前,119名残疾人在各“如康家园”开展辅助性就业,同时在“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设置助残工作岗位26个,进一步推动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 二是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2023年,累计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80人次,依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展培训213人次,极大促进了农村残疾人的再就业。 三是持续打造省市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助力山东原鑫鲁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打造国家级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申报临沂联艳木业、费县大华纺织为市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现已安置残疾人300余人。 四是落实2023年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奖励9名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共计3.8万元。落实“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2023年荣获省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1处、市级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1处、市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优秀机构2处、市级自助创业者4人、市级致富能手4人,奖扶资金36万元。 五是开展未就业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对我县2022年未就业状况调查中符合测评条件的482人进行职业能力测评工作,结合残疾人职业测评结果,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开展就业服务,缓解残疾人就业压力,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更好地帮助残疾人找到适合的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 六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为今年步入高校的9名学生建立“一人一策”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同时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实现今年毕业的9名残疾大学生,7人已经顺利就业,同步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 下一步,费县残联将持续推进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用人单位编制50人(含)以上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二、开展促进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行动。同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开展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三、持续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行动。联合税务部门,通过上门专题走访、召开座谈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县企业的用工情况、残疾职工人数及残保金缴交情况,并结合企业就业安排及残保金申报的实际情况,重点讲解了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残保金税费征缴知识及优惠政策等内容,激发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就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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