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6号关于规范乡镇大集管理,延续大集文化、丰富年味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11-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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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健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乡镇大集管理,延续大集文化、丰富年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乡镇大集的整治管理工作,专门召开乡镇中队会议,并进行了安排部署,情况如下: 一、由各乡镇执法中队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大集节点进行谋划,采取联合执法、蹲点执勤、不间断巡查等方式对乡镇大集周边占道经营的摊点进行清理规范。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疏导、清理、取缔。 二、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加强对各乡镇环卫企业关于乡镇大集及其周边马路市场的保洁考核,加大清理力度。 三、局领导带领督导组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指出,辖区中队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即知即改,快速行动。 四、加强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融媒体平台,将乡镇大集的规划设置、引导路线、经营区域、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等注意事项进行公示,职能部门进场巡查管控,引导乡镇大集健康、安全、有序、规范发展。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乡镇大集马路市场整治的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将农村大集的规范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部分,加强排查,积极组织、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切实抓出成效。 六、相关部门合理布局农村大集经营区域、停车场、公厕和相关配套设施,达到“进得去、稳得下、好经营”的目标,坚持便民利民、搞活流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原则,疏堵结合,彻底根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这一顽疾。 七、积极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农村大集规范整治,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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