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6-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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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建议(或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在强化就业政策扶持上加大力度。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补贴扶持。持续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大力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集中就业。 二是进一步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上加大力度。以就业为导向,对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做到愿培尽培。丰富培训内容,开发线上线下培训资源,帮助残疾人提升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加大新就业形态项目培训,开展好残疾人非遗传承、传统工艺培训项目,推动更多残疾人就业。 三是进一步在优化就业服务和援助上加大力度。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的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促进残疾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匹配。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为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四是进一步在就业权益维护上加大力度。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指导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以及一些合理便利。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全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就业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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