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健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3号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应对疫情防控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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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景华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应对疫情防控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围绕疫情防控持续发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应对疫情防控能力。结合您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增加政府投入。为进一步提升新冠救治能力,2023年投入2895万元,为部分卫生院配备8台CT、4台胃肠镜、7台彩超,目前已完成招标,正在安装调试。同时,我县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为卫生院配备制氧机15台,为具备发热患者接诊能力的村卫生室、厂矿企事业个体诊所,配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986个,极大提升了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对新冠的诊疗、救治、监测能力。 二是扩充人员力量。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定期开展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包括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届生、往届生、在职人员。通过招收公费医学生、三支一扶、事业编招聘等方式,极大提高了编制使用率。疫情期间各医疗机构通过招聘或返聘等形式,返聘医务人员4名、招聘临时人员80名。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县级医疗机构、专业机构,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培训,在基层新冠疫情防治、基础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多个领域开展培训。今年5月份,对830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开展“万名医生下基层”活动,2022年在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培训28场,培训1310人次;通过基层卫生人才培训项目遴选基层卫生机构骨干人员5名、乡村医生15名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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