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卫健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0号关于农村医疗和养老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7-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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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斌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医疗和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和养老工作,加快基层医疗和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医疗和养老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结合您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建立联合行动工作衔接机制。整合卫健部门和医保部门资源,集中执法力量,严格落实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每年开展1次以上联合专项检查。今年年初我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就DRG付费进行了专项调研活动,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全力保障医保资金用于救命、治病。 二是明确线索问题移交办理程序。医保部门对发现或查实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使用医保基金中,存在违反诊疗规范提供不合理、不必要的医疗服务行为的,将发现的线索或存在的问题移送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在行业监管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使用医保基金中,存在疑似违法违规使用、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线索的,将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同级医保部门。实现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形成联合惩戒威慑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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