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关于2023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公示 | ||||||||||||||||||||||||
2023-12-07 作者: 点击数: | ||||||||||||||||||||||||
|
||||||||||||||||||||||||
根据《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23〕5号文件加快推进稳就业政策落实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8号)、《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受理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反映,电话:0539-2110255。
附件: 2023年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汇总表
费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7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