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费市监罚送告〔2026〕ZT002号) | ||||||||||||||||||||||||
| 2026-10-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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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费市监罚送告〔2026〕ZT002 号 费县崔家沟滨河服装加工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 本局于 2026年10月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公示企业上一年度的年报信息,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并且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一直未予改正,同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 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朱宗艳、刘忠坤 联系电话:0539-5761315 联系地址:费县建设东路10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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