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2025-03-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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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费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争先”,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压实法治责任,深化法治保障作用。一是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定,审查县政府常务会涉法(政策)议题31件,提出意见建议53条。召开费县乡镇(街道)和村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进会,全面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共审查文件合同等950件。二是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质效。深入推进“双提前一闭环”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做好依法行政、依法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9件,较去年案件数量增长144%。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应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平台提报日常检查计划3366次,开展联合检查1260次。汇编《费县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通过建立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机制,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行政违法风险。 (二)提升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实施“服务跑在审批前”模式,推进2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一件事”主题服务示范场景。农药经营许可“无感延续”入选《山东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汇编》。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认真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全县共办理不罚、轻罚案件391件,减免罚款金额646万元。三是继续深化法治助企活动。继续发挥全市首家法治助企服务中心作用,已成功调解涉企纠纷46件,办理涉企法律援助260余件;开展法治体检活动40余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7月3日,费县入选2023全国城市营商环境创新县(市)名单,全市唯一。 (三)坚持法治惠民,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平台建设率达100%。累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4150余件,各类公证事项5970件,司法鉴定616件。二是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建设。全县415个行政村配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计1684人。打造法治乡村“主阵地”,全县415个行政村(社区)已实现至少1处法治文化阵地的目标。三是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贯彻落实“三风两化一中心”工作部署,推行费县人民调解“12345”工作机制,创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多调融合模式。全年,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9298件,诉前成功化解纠纷2439件,行政复议调解成功化解57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政治引领,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邀请山东大学王德志教授和临沂市委党校孙玉国作专题法治辅导报告,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于5月24日和12月20日举办法治专题学习培训,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进行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坚持统筹规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印发《中共费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各协调小组召开会议12次,解决各自领域法治建设突出问题10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奠定坚实基础。印发《费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抓好述法工作,对12个乡镇(街道)、65个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评议,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三)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基础。落实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出以乡镇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职责”、法治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专业职责”三项职责为抓手,以建好村级“十小工程”为载体的“3+10”基层法治建设模式,让小“工程”发挥大作用,相关做法得到上级认可。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不灵活。学习存在按部就班、走马观花的情况,不够全面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无法灵活运用。比如,有的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大多以集体学习的形式开展,学习形式单一,联系实际工作不紧密,缺乏深入地探索、思考和落实。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均衡。存在实际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情况,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足,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以及挖掘培育特色亮点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衔接机制不顺畅,存在监管缺位现象。少数单位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中没有形成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习惯,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优化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学深悟透、学思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并始终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实现审查流程闭环管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采取案卷评查、走访企业、座谈访谈等方式,全面排查执法问题。建立完善“复诉访调”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着力构建无缝对接、协作互动、同向发力的执法工作局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抽考制度,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法规的学习。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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