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促进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产业链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 ||||||||||||||||||||||||
| 2026-04-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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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费县促进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产业链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费政发〔2026〕3号),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全省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和全市工业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在《费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基础上,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六条,重点内容如下: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每年设立4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引导企业增资扩产、实施技改、开展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工业设计和品牌培育。 支持板材转型升级。每年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支持板材企业向精板贴面转型;鼓励支持企业深耕“细分赛道”,开发特色产品。 支持配套产业发展。每年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向木地板、木门、橱柜、衣柜等向终端产品转型;每年设立2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引导旋皮企业整合提升;每年设立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胶黏剂、木工机械、饰面材料、精品五金等配套产业发展和交通物流、检验检测、管理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四、范围期限 《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试行。试行后,与我县原有政策事项有冲突的,以本政策为准。 对同一奖励事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采取补差方式兑现,不重复享受。对获得奖励以后又在以后年度被认定为同类奖励事项更高级别的,给予相应差额奖励。 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失信等负面事件的企业,取消奖励资格。 相关配套细则,由牵头单位会同各配合单位另行制定。 五、政策亮点 政策针对性强。聚焦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产业链,专项支持木业及胶黏剂、木工机械、精品五金、饰面材料等关联配套产业发展,对单板、板材、终端、配套等领域制定不同的支持标准。 资金支持力度大。每年累计安排1400万元专项资金,覆盖了产业发展转型、配套生态建设全链条各重点环节,强化产业发展的资金保障。 政策导向性明确。重点支持木业企业走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品牌化发展路线,推动木业链条延伸;着力完善配套产业,实现产业链式发展,形成了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鲜明导向。 相关文章: 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促进高端板材和绿色智能家居产业链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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