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5-03-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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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发挥质量认证基础性作用,助力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2021年以来,我县围绕木业产业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在全省各县区率先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联席会议制度,将认证纳入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成立认证服务工作站,精准施策帮扶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多次通报肯定费县木业质量提升工作做法,企业代表在全省“质量月”启动仪式上作典型发言。 2024年5月,我县获批国家级木业产业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为进一步深化提升行动,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研究制定了《费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的 《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在木业产业推广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采取公益培训、专家诊断、“点对点”帮扶、经验交流、人才培养、案例推广等一系列助企举措,解决小微企业中普遍存在的质量管理基础薄弱、质量人才匮乏、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附加值低、品牌效应不强等等“痛点”“难点”问题,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新质生产力,推动木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预期效果:木业总产值达650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12家;新增高端品质认证、质量品牌不少于5项;试点企业产品合格率平均上升3%;形成典型案例不少于12项,团体标准1项。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试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分为工作思路、预期目标两部分,明确了提升行动的工作方向和任务目标。 (二)试点任务。制定完善质量提升机制、转变企业质量观念、推进质量强企建设、强化质量综合服务、推进质量强链行动、打造区域质量品牌6个方面的试点任务。并提出实施跨部门跨业务条线统筹推进、提炼“拉高线”“接地气”的质量管理实施指南、开发数字化信息化质量管理工具3项创新举措。 (三)进度安排。提升行动分为筹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三个阶段依次推进。 (四)保障措施。从组织保障、技术保障、政策保障、人才保障、监管保障5个方面建立保障机制,确保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特点 (一)坚持完善机制与政策协同相结合。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政府部门、试点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多方合力为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环境。运用市、县两级和相关部门惠企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培育引导和政策支持,吸引企业自觉参与提升行动。 (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企业普遍存在的质量管理难题,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一企一策”帮扶试点企业运用PDCA循环方法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同时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案例,以试点引领,由点扩面推动木业产业整体提升。 (三)坚持技术支撑与监管护航相结合。依托山东省人造板及制品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引入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力量,发挥“质量沂站”NQI云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作用,构建“线上+线下”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提高木业产业质量基础服务能力。严厉打击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规范技术服务市场秩序,让认证和检验检测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科 联系电话:0539-5229967 相关文章: 费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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